- +1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原告、被告、律师均受罚 虚假陈述无赢家
当事人
“法官,我知道自己错了,撒谎说没还钱确实不应该,以后绝对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
近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原告及其代理律师因庭审中不如实陈述、二被告因不履行出庭应诉及举证义务导致司法资源浪费,纷纷受到司法惩戒。
01
不实陈述,罚!
庭审中,在被告盛某、焦某未到庭的情况下,原告陈某与其代理律师对出具借据后二被告的还款情况进行了不实陈述,在法官多次释明不实陈述需承担法律责任后,原告方仍旧隐瞒还款事实。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后,二被告提供了相关还款记录,原告方才承认存在还款的事实。陈某及其代理律师在诉讼过程中虚假陈述、妨害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行为严重扰乱了诉讼秩序,浪费了司法资源,损害了司法权威。鉴于二人积极地配合法官重新核对还款数额并出具具结悔过书,法院对二人罚款3000元以示惩戒。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决定书、原告具结悔过书、代理律师具结悔过书
02
消极诉讼,罚!
被告盛某、焦某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未行使答辩权,在收到判决书后亦未提起上诉,而是在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后才向执行干警提供还款记录。其消极参与诉讼的行为,违反了诚信原则,对案件审理造成了困扰,同样浪费了司法资源。在法官向其释明非诚信诉讼行为后果后,对二人罚款1000元,责令其具结悔过。
▲被告具结悔过书、霍市法院决定书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非诚信诉讼行为不仅会导致矛盾扩大、诉讼周期延长、当事人诉累增加,还会严重削弱司法公信力,影响社会秩序稳定。近年来,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大力开展非诚信诉讼行为专项治理,对12名当事人进行训诫,对6名当事人进行罚款,努力营造“法庭是公正殿堂、虚假陈述必遭惩戒”的诉讼氛围,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原标题:《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原告、被告、律师均受罚 虚假陈述无赢家》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